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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,我在城市裡漫遊,你在哪裡呢?閱讀卡繆的《異鄉人》,竟有所戚戚焉。

「法官和我在座位上安頓好後,審訊便開始了。首先,他說我在他人的印象中是個沉默寡言、信格內向的人,想知道我有什麼看法。我回答:『那是因為我從來都覺得沒什麼好說的,所以寧可把嘴閉上。』」

這個世界喋喋不休,我開始漠視七嘴八舌的群眾(抑或是群眾漠視著我),一陣疲累不堪。

莫梭說是太陽惹的禍,我只想說一切都是睡意。

瞬間,想起大學畢展「媒力新世界」,這的確是我們的時代。過去,時常開玩笑究竟是美麗?媒力?還是沒力?總想做點什麼事,卻永遠提不起勁。凝視這個社會,卻也因為過度的專注,又一陣厭煩,每每閃過「甘我屁事」的念頭。

原來所謂的荒謬,來自於在既定的價值觀下所引發的突兀、不安與震懾(但我喜歡說驚喜)的症狀,因此,一個心靈上永遠的異鄉人,隨著時代的改變,仍永遠存在。

那麼,重要的事情究竟是什麼?

故事中,一群人不停地討論莫梭的殺人案件,雖然我沒有殺人,但是已被宣判有罪,同等殺人。現在,流行著討論不是原本所討論的主題,而是透過主題以外的,來評斷、歸納、總結從來沒被討論的主題。真的很有趣。

「就算是坐在被告席上,聽到別人談論自己仍然是件有趣的事。在檢察官和律師的攻防中,有許多針對我個人的討論,甚至比針對罪行的討論還多。」

讓我想笑的是,當事人的定義就真的只是在這件事情底下的人,但不代表你擁有任何權益。也難怪莫梭有時會有股想加入表達意見的衝動「某種程度上,他們像是把我排除在外進行訴訟。所有的過程都沒有我參與的餘地。我的命運就這樣被他人決定,沒有人問過我的看法」

但仔細想想,我也沒什麼話好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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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ncha9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